破盤好物荷蘭不唬爛非逛不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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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簡介: 博客來

全世界最矛盾、最幽默,也最自虐的人種。
而這正是荷蘭偉大之處!

本書血淋淋地呈現荷蘭人的原貌、他們稀奇古怪的行徑,
以及這些行徑背後的祕密理由,連荷蘭人看了都笑到流目屎……
還得一邊點頭說:「是的、是的!!!」
荷蘭不是只有木鞋和鬱金香、風車和運河,
他們的進步,來自於大聲抱怨的能力,
對平等和人權的瘋狂渴望及自虐性追逐,都讓人忍不住想說:「荷蘭真偉大!」

「多數人只是參觀偉大的藝術品──荷蘭人則住在裡面。」

博客來書店帶你一探矛盾的、發噱的、極端的、令人發狂的荷蘭;
不裝腔作勢的、兼容並蓄的、認為平等重於一切的荷蘭;
深入超級道地、從未認識、歎為觀止的荷蘭!

世界盃足球賽中,荷蘭代表隊在晉級前八強之後面臨流街頭的危險──因為之後沒訂旅館!
這就是荷蘭人對金錢的態度:裝窮、務實、省到最後一分錢

荷蘭──
比你印象中更規矩又更失序
比你以為的更公平又更歧視
比你見到的更整潔又更凌亂
比你想得更有效率又更癱瘓

.荷式查票:查票員不該穿著便服,因為逃票的乘客理應享有逃跑的機會。
.荷式酒駕:荷蘭法律允許的酒醉程度要視駕駛人的年資而定。新手的酒精濃度上限是0.2%,老手可高達0.5%。如果你想喝更多,就開船回家吧。
.荷式居家:荷蘭建築師似乎都喜歡亂搞住家的門,把前門放在側邊,後門則放在前面。或是把後門和前門安排在同一牆面。
博客來網路書店博客來網路書局.荷蘭兒童:12歲可以安樂死;16歲可以喝啤酒和葡萄酒,從事性行為和抽菸;18歲可以結婚、喝烈酒和使用軟性毒品;21歲可以擁有父母的財務支持。
.荷式飲酒:如果荷蘭的球隊贏球,整座城鎮都會瘋狂爛醉;輸球的話,也會瘋狂爛醉。

1989年,這本書問世之初,荷蘭知名記者Johannes van Dam在阿姆斯特丹書店的櫥窗上發現了它,於是為它寫了一篇書評。他提到:「這本書對荷蘭的描寫真是又精確又好笑,把我們的祕密都說出來了。」之後本書在荷蘭成為長年暢銷書,至今路邊廣告看板、火車月台上和機場,都還在推廣本書,本書儼然成為外國觀光客進入荷蘭的備戰守則。

歐洲報紙稱之為「英語移民者狂熱崇拜的對象」,阿姆斯特丹城市生活報推崇此書是「凡想要知道住在荷蘭是怎麼回事就該把它帶回家」。澳洲的荷蘭信使報則宣稱:「我們與生獨具的習俗,就這樣高尚地暴露在世人面前了。」

得獎記錄

★★★★Amazon 四星評鑑荷蘭超暢銷著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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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商務理論與實務

  • 原文作者:Colin White,Laurie Boucke
  • 譯者:郭書瑄
  • 繪者:Stella So
  • 出版社:大家出版社    新功能介紹
  • 出版日期:2016/10/27
  • 語言:繁體中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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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來自YAHOO新聞

判死緩貪汙犯 陸修法可終身監禁

旺報【記者陳君碩╱綜合報導】

中共十八大以來,許多涉巨貪高官落馬,大陸29日對刑法做出修正,對貪汙涉賄罪做出調整,未來被判處死刑緩刑者,法院可決定是否轉為終身監禁並不得假釋減刑;過去單從涉賄金額作為量刑標準,也將參酌涉案情節,綜合考量。

中新網報導,此次大陸刑法修正在原刑法第383條中增加一條款,對犯貪汙、受賄罪,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,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,可同時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2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,終身監禁,不得減刑、假釋。

不過據《南方都市報》報導,包括大陸前鐵道部長劉志軍、解放軍總後勤部前副部長谷俊山、前鐵道部運輸局長張曙光等,已被判處死緩2年的重大貪腐犯罪人員,則不適用「終生監禁」措施。全國人大法工委刑法室副主任臧鐵偉表示,新增的條款,不對之前的判決進行追溯。

此外,過去大陸刑法對貪汙涉賄罪的判準,以貪汙金額作等級劃分,分別有「10萬元(人民幣,下同)以上」、「5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」、「5000元以上不滿5萬元」、「不滿5000元」等幾類貪汙數額分別,在此次修法後,除了貪汙金額,還將一併考量犯罪情節,分成情節「較重、嚴重、特別嚴重」3種程度,新法也對數額特別巨大,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受到特別重大損失的,保留使用死刑。

過去行賄犯若坦白從寬,罪行可減輕到完全免罰,在刑法修正後,只能減輕處罰,除非有重大立功表現,才可以完全免罰。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判死緩貪汙犯-陸修法可終身監禁-215005187--finance.html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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